立法會就今年預算案「入Q」的期限已過,總計政府今年收到7321條問題,同舊年嘅7360條相若。政府年年收咁多問題當然唔順氣,但咪以為問題多多又同拉布有關,事實上無論問題多定少,政府都必須在3月31日財委會開始審議預算案前,書面回答其中至少3000條問題,即大約有一個月時間處理。


政府今個月預計都要開OT答問題,財經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都俾哂嬲嬲,前年就講過話咁OT法,答一條問題成本至少要$4800喎......即使約莫300幾罐午餐肉咁話,總數加起嚟都夠俾陳茂波裝修官邸果二百萬。


但其實政府並唔係每條問題都肯答,因為政府同財委會主席都有權裁定問題係咪符合規程,例如舊年政府就向議員講明有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嘅問題係「不合乎規程」,直頭唔會答。筆者曾經問過立法會秘書處,過往財委會主席可根據《財委會議事程序》第49條中「審核開支預算的目的,是確保所要求的撥款,不會超過執行核准政策所需的款項」為由,裁定問題是否合規程,由於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撥款早已批出,故並不屬於預算案中的開支預算。


不過有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書面問題其實過往十多年均有議員提出,因為工程每年的進度及用錢額度均不同,預算案有助議員了解工程進度,一般而言政府都會願意回答。至於為何政府突然於去年開始拒絕作答,則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