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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畢閣下文章,有數點不敢苟同,還望指教:


1. 文中部份詞語意思並不相同,例如信號和訊號、信息和訊息。這並非是否香港慣常用語,而是用字的問題,值得大家糾正和警惕。


2.部份詞語,例如工資和薪金、車子和車輛,都會在香港的書本上出現,工資和車子是否非香港慣常用語,值得商榷。另,工資一詞,在傳媒報導中主要用於「最低工資」,單用工資一詞的情況比較少。


3.二和兩的用法。內地不少人都是用二百、萬、億等等。


4. 「我對你感到驕傲」這句話存在語病,不肯定內地或台灣是否這樣用。我想應該是「我對你的xx感到驕傲」,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句與「我以你為榮」並不一樣。


誠然,有些國內的用字比較礙眼,例如開幕式、視頻、降雨等。但敢問閣下所說的標準是什麼意思?我認為香港文化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好的東西不妨加入其中。我們亦經常自創不少詞語,並發揚光大例如「事業線」,在大陸和台灣都有廣泛使用。難道其他地方的人不能用嗎?我們有時候也會運用日本漢字,例如割引、募集,但似乎反應不是很大,那是什麼原因?


再舉一個例子。英文每年都會不斷增加詞彙,除了把歐洲詞語轉化為英文(如physics及alchemy來自希臘語),亦有把中文轉化為英文,例如kowtow(叩頭),brainwashing(洗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