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是種緣,十年後偶然在街上偶遇,並不是關心對方是否有關節痛,而是走到快餐店坐下來,侃侃而談,談生活,談家庭,更重要的,是談過去。那天在某商場被一把陌生的聲音叫喚,就如數月前在村口有人叫我的中文全名那樣,仿似回到中學時。原來中學,不知不覺已距今快二十年。


有一晚發了一個夢,夢裡突然有兩個人向我訂購了《櫻桃》,然後我滿心歡喜地在書裡寫了字並寄出去,這兩個人我都不認識,只知道他們付了錢。我正為新讀者而欣喜之時,卻在某餐廳看到兩個人不約而同地把我的書拋進垃圾筒裡,再傾進一些食物殘渣,當刻我心痛極了,甚至有淚水湧上眼框,因為作者是不願意看見自己的書被人糟塌,尤其產量悲微的作者,每一本書都希望有被閱讀的機會。我正想衝過去阻止及問因由之時,就被鳥鳴驚醒了。


我獨個兒逛着深水埗某地庫商場,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輕聲喊出我的中文全名,令我茫然地看着四周,原來那是初中時候的同班同學。驀然出現,驚動了周遭的空氣,我傻傻的看一看他,成功人士的典型。他說我的樣子很容易相認,自己卻長得較大眾,怕我不認得。我沒有思考就已叫得出他的英文名字了,可是卻沒有一時三刻想起中文全名。


偶遇和遇見略有不同,通常遇見的都指女生,像孫燕姿的歌那樣,會有一層浪漫氛圍和期待。偶遇可能比較平淡,用來形容中學時期的同窗,可能比較恰當。闊別了十五年以上,與我仍有聯繫及間歇性約聚腳的中學同學僅餘不足五個,而拍我肩膀的他,不在名單內。


他已經是個事業有成的男人,結婚兩年,將為人父。我卻是個仍然為口奔馳,以為靠文字工作能夠生活無憂的拮据之士。我們交換了手機號碼,原來在FB是朋友關係,我還是不忘那種不要臉的推銷本性,甫坐下就向他推介我的故事,他也知道我是少數會寫故事的人,還戲言期待我成名後,要留着那本有簽名的《櫻桃》。原來,我還是在中學同學中,有一點與文字掛勾的關係,他說那也是種快樂,起碼能夠做到自己喜歡的事。


我們還談起了中學時的中文老師,記得我念初中時他才剛執教鞭,此刻他仍在校教學,已是個桃李滿門,春風化雨的中文名師,更出版著作及出席無數講座。我告別了偶遇的中同後,晚上冒昧透過社交網站與中文老師搭話。意想不到的是,我說了自己的中文名後,他馬上記得我是誰,更稱我上課時很靜,寫字工整。


在一天內重遇兩故人,不知怎地就如夢境中那樣。老師說他轉了去跟進圖書館的事務,剛好圖書館有空間吸納舊生的作品,故此我能夠向學校提供兩本書。他邀請我回校探望,順便交換書籍,我也迅速訂購了一本他的最新作品《我要做中文老師》,只要上網搜尋就有海量他的資料,比起我想像中更厲害。


我已計劃了回校的一天,計起來也有十年未曾回去,現在的校園比以前華麗,仍有一份樸實,我的足跡不多,或者最多是存在於那間飯堂內,若仍然存在的話。我們彼此也是個父親了,他的兒子五歲,他了他而轉變一下生活模式,希望騰出更多時間陪伴兒子。


而我的生活模式,卻很難改變。許多個晚上,我放工回家後,小女兒早已睡得很甜。那偶遇而衍生的兩本《櫻桃》,我相信定能有被閱讀的機會,或者,可以讓多於一個人看。人生要有偶遇,男生則要有遇見,希望下一次偶然遇到的對象,是個意想不到的漂亮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