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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寫作,我就想起兩段話,一是季羨林在《季羨林談寫作》中分享了他寫東西的金科玉律——「凡是沒有真正使我感動的事物,我決不下筆去寫」,第二句是張愛玲說的,「女明星、女演員見我面總劈頭就說︰『我也喜歡寫作,可惜太忙。』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着許多別的事情——如演戲——她們也可以成為作家。」


提起筆桿,就會想起上面兩段話,總是戰戰兢兢,雖然每天工作也是寫字,卻沒有磨利筆鋒,倒是愈發僵硬,思想游弋處,筆下跟不上,處處手緊,文筆不順,所以獻醜不如藏拙。即使有了真正感動的事物,怕寫壞了,也可以託詞工作繁複,生活忙亂,擱了數週半月,興致去了,想寫也寫不了。怕自己成了女明星、女演員,提筆便心虛,自知淺薄,就不敢多語。


重讀書架上喬治奧威爾的《我為甚麼要寫作》,一讀便解我疑竇,無比舒暢。他寫道作家有四大寫作動機,一是純粹的自我中心,希望顯得聰明,讓人談論,在死後留名;二是審美方面的熱情,欣賞外部世界的美,欣賞詞語正確組合的美,享受一篇好文章的鏗鏘有力或者是一個好故事的節奏明確,希望分享有價值的經驗;第三是歷史方面的衝動,想找出真正的事實,把它們存起來供後代使用;第四就是政治方面的目的,希望把世界推往一定的方向,改變別人對應該爭取怎樣的社會的看法。喬治奧威爾自以為本性上自己是頭三種動機壓倒第四種的,但他的作家生涯卻一直使政治寫作成為藝術,他說他寫作的出發點是對社會不公的強烈意識,要去揭露謊言。


這就是喬治奧威爾寫作的動力嗎?就是這四個動力成就了諷刺世界的《動物農莊》和《1984》?讓他寫下《向加泰隆尼亞致敬》紀錄了西班牙內戰?又寫了極為精緻的散文《射象》和《絞刑》?


喬治奧威爾這樣解釋,「寫一本書是一樁消耗精力的苦差事,就像生一場痛苦的大病一樣。你如果不是由於那個無法抗拒或者無法明白的惡魔的驅使,你是絕對不會從事這樣的事的。」


季羨林口中「真正使我感動的事物」,化成喬治奧威爾那頭惡魔,寫作就是把在腦袋裡盤旋翻飛的思緒整理,再統統用文字排泄出來,方得舒暢。這就是喬治奧威爾為甚麼寫作的原因,也是他為甚麼不能不寫作的原因。


而我身體內也有一頭惡魔,攪動著我的思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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