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這個城市又回到一片昏沉絕望之中。熱血青春真真實實地被囚在牢中,香港新政治犯遇上記者的鏡頭還報以釋然一笑,把沉重和憂傷輕輕卸給了牢外的世界。判決之後,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與原審裁判官張天雁的判詞比對成了討論焦點。其中上訴庭判詞中第一段最具爭議,

「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判詞如是說。


沒想到「歪風」一詞今時今日會在嚴肅的法庭判詞裡出現,更成為社會新鮮熱議的關鍵詞。「歪風」這個說法對筆者來說一點也不陌生,幾乎是老朋友了。筆者成長於校風淳樸,校規複雜繁瑣,完全是一所由頭(髮型)管到腳(返學鞋的式樣)的中學。A4大小的學生手冊裡,可以足足印滿十幾二十頁紙(字型大小約12,中英對照),佔全本手冊過半篇幅。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那些校規很可能只是校方幻想少男少女們掏蛋使壞的各種可能性,像我那麼一般又平凡地規行矩步度過少女時代的學生,除了一時失魂欠帶功課,或不幸地跑太慢遲到之外,基本上沒甚麼校規好犯。


然而,大概自高中開始,校方不知從哪裡涉獵到「歪風」一詞,並如獲至寶地將之「發揚光大」,對學生的管教方式,從此出現了細微而深遠的變化。母校所指的「歪風」是和「潮流」互相扣連,還幾乎把這股歪風說得萬惡根源似的嚴重又可怕。也許副庭長眼中的歪風,是指「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而對母校校長來說,一切「潮流」事物都可以是歪風的具體例證。都市潮流瞬息萬變,高中幾年,歪風「風向」也轉了幾回,由黑色粗框膠眼鏡,到鮮艷顏色粗框膠眼鏡也包括在內,再到薄底幼邊有點像芭蕾舞鞋的女生返學鞋,然後是大碼傾向的鬆身長袖冷衫,還有女生在夏季把短白襪拉長到小腿中間的喜好。校裡指的歪風,不知何故百分百和儀表有關,而且還成為了學校管教學生的重中之重。結果那些年校方責罰學生,很多時都是從最膚淺的儀表出發,甚至直接以這些表面的小事,判斷學生是傾向乖巧抑或傾向頑劣,間接影響其校園生涯的順利與否。


如今回想有關校服儀表的各種「歪風」,有時也忍不住覺得夾硬把短襪拉長,堅持穿衣不稱身的冷衫,其實都很無聊而且奇怪,自己也無法理解自己當初這樣做的原因和意義,甚至覺得這樣的打扮有點可笑。但對於「要力抗歪風」這個說法,我始終無法認同。因為這些「歪風」所指總是表面(關於做人內在的大是大非,總是永恒而不可能是一時「風氣」),以表面去判斷或控訴一個人的內在,一點也不公平 ——

一個學生的冷衫大小、白襪長短、眼鏡材質及顏色,與這個學生是否正直善良,到底有何關係?

更糟的是,「歪風」所指可以五時花六時變,我今天這樣做不是跟隨「歪風」,明日這樣做,就可能是盲從「歪風」,是壞份子了。為了規避難以捉摸的所謂歪風去作出各種改變或退讓,豈不是另一種盲從?


(原刊於明報世紀《見習貓語》